1、假期借閱規則調整适用于全體學生、全體教師、全校臨時學員、教培處學員、企編人員、和證号首字母為L、X、G(不包括北三環聯合體)的讀者,借閱圖書借期為四周或八周的一般圖書。
借期為7天及48小時的短期圖書借閱規則不變。
畢業班和借書證有效期在3月3日之前的讀者,還書日為該證的有效期。請此類讀者特别注意。
2、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間出借且借期為8周的圖書、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2月16日期間出借且借期為4周的圖書,其借閱規則統一調整為:還書日期為3月3日,且不可以續借。
其它特殊情況說明如下:
(1)如果圖書出借當時已被其他讀者預約,則借期變為4周,請讀者記清還書日期并做妥善處理;
(2)如果圖書出借後被其他讀者預約,考慮到持書讀者可能不在校内,因此還書時間為3月3日;
(3)11月24日之前出借的借期為8周的圖書仍可續借,續借期仍為8周,續借後的還書時間會在寒假内;12月20日之前出借的借期為4周的圖書仍可續借,續借期仍為4周,續借後的還書時間會在寒假内,準備回家的同學請特别注意按續借後系統提示的還書日期按時(或提前)歸還,以免造成個人經濟損失。
3、2014年1月7日開始恢複正常8周借書規則。2014年2月17日開始恢複正常4周借書規則。
圖書館
2013年11月23日